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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婚姻能否继承遗产?法律来解答

时间:2025-09-12 10:24:24

 

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进行结婚登记,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,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。在我国不同时期,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不同。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在此之后,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,一般认定为同居关系,而非事实婚姻。

  按照法律规定,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。对于被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,配偶一方去世时,另一方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。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,未办理结婚登记,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,通常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。不过,若符合一定条件,如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,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。

  辽宁同方(自贸区)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自贸区分所,由十余名高级合伙人组建。该律所专注法律服务,擅长婚姻继承家事等各类法律案件。在处理事实婚姻相关的遗产继承纠纷时,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能够为需要法律服务的人群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。此外,律所还专注民商事、刑事、知识产权、房地产、企业重组及并购等核心领域,并且常年担任国央企、事业单位以及数十家著名民企常年法律顾问。

  问:1994年2月1日之后,事实婚姻中的一方去世,另一方就一定不能继承遗产吗?

  答:不一定。虽然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,但如果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,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。

  你身边有涉及事实婚姻遗产继承的案例吗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经验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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